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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经济委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要点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5-1-10 9:30:32
 

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要点

(2014年12月29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第19次会议通过)

  2014年工作总结

  2014年,财经委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工作目标,紧紧围绕深化改革这条主线,积极推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的落实,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努力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把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转变作风,深入实际,务实为民作为根本遵循,注重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较好的完成了各项任务,为我省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稳步发展做出了新贡献。

  一、加强计划的审查监督

  (一)做好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审查工作。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为深入了解经济运行情况,给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省政府关于今年1-8月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做准备,8至9月,分三个组到6个设区市开展调研,听取和审阅了15个省直部门的情况汇报,向常委会提交了初审报告。初审报告充分肯定了今年以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分析了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进一步统一思想,力促发展速度处于合理区间;坚定信心,抓好转方式、调结构这一中心任务;顺势而为,向改革开放要动力;突出重点,靠创新驱动增活力;抓住机遇,做好京津冀协同发展这篇大文章等五项建议。建议得到常委会的充分肯定,转省政府研究办理。为了给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批2014年计划执行情况和2015年计划草案做准备,12月开展了初审工作,在赴部分市调研、听取省直部门汇报、审阅书面材料的基础上,起草了初审报告。

  (二)扎实开展五年规划中期评估审查工作。为提高“十二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审查工作的效果,采取四项措施改进了工作方法。一是提早着手。年初制定了中期评估实施方案,提前两个月启动了调研活动,始终保持与省政府办公厅、省直有关部门、各市人大等的密切联系,及时掌握情况。谋划早、调研早、沟通早,为工作的有序开展奠定了基础。二是突出重点。将各项指标执行情况、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进展、重点工作任务取得的进展等确定为重点审查内容,有的放矢的开展初审。三是引入第三方进行独立评估。为给常委会的审查工作提供更多依据和参考,增加了第三方评估环节。经过认真筛选,委托河北经贸大学作为第三方独立评估机构。四是广泛深入调研。分赴市、县开展调研,取得大量第一手资料,听取和审阅了17个省直部门的情况报告,审议了第三方评估报告,并对评估报告的修改提出了意见。经过初审并参考第三方评估意见,财经委认为,“十二五”规划纲要前三年实施情况是好的,各项指标执行情况较好,重点工作任务得到稳步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指出,2014年至2015年,我省主要经济指标增速下滑的趋势很可能延续,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和任务的难度将有所增加。5月召开的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财经委提交了审查报告,第三方评估报告作为参阅件也一并上会。常委会给予了充分肯定,将审查报告及评估报告转省政府研究和参考。财经委还对省政府提出的“十二五”规划部分指标调整方案进行了认真审查,本着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建议常委会批准省政府关于调整四项指标的意见。常委会同意财经委的审查意见,做出了批准调整方案的决定。借助社会力量开展独立评估,不仅为常委会审议中期评估报告提供了独特视角,也为人大做好监督工作进行了有益探索,有利于人大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这一做法得到常委会领导的肯定。

  二、深化预决算的审查监督

  (一)进一步做好全程监督工作。一是督促预算安排下达。为使预算资金尽早发挥效益,人代会后,立即对预算批复情况进行了跟踪,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批复预算、加快支出进度。二是审查了2013年决算。向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提交了审查报告,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建议:进一步加强收入管理,提高收入质量;推进预算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健全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债务规模和增长速度;严肃财经法纪,加强预算监督。三是监督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为给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省政府关于今年1-8月省本级预算及省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做准备,8-9月开展了初审工作,向常委会提交了初审报告。报告中提出了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坚持依法征收,不断提高收入质量,努力完成收入任务;高度重视政府性债务风险,加强风险防控;加快支出进度,提高支出绩效等意见建议。11月,听取了财政部门关于我省深化财政改革和加强财政管理有关问题的汇报;对省政府关于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进行了审查。审查认为,宏观经济环境“三期叠加”、经济下行和政策调整是导致省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出现短收的主要因素,省政府提出的关于压减支出的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切实可行。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同意财经委的意见,做出了批准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年底,对当年财政部下达专项转移支付等引起的预算变动情况,进行了审查,同意省政府按法定程序向常委会备案。四是初审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度预算安排。为提高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批预算工作的质量,财经委就人代会前的初审工作强调,2015年是新预算法实施的第一年,要开好头、起好步,切实把新预算法的精神落到实处。初审中,注重抓好“三个环节”。抓好提交环节,保证初审时间。主动与省财政厅及其他部门沟通协调,督促预算早安排、早编制、早提交,实现了预算草案初步方案的依法如期提交,财经委在人代会召开的一个月前启动了初审工作。抓好调研环节,掌握更多情况。开展了赴部分市和省直部门调研、听取省直部门汇报、审阅书面材料、集中汇审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草案等活动。加强了草案集中汇审的人员力量,财经委组成人员、部分省人大代表和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的领导和各市人大常委会财经机构的同志共50余人参加了汇审。抓好交换意见环节,充分运用初审成果。与省财政厅交换意见时强调,依法做好2015年预算编制工作,省本级要做表率。提出了进一步严格规范预算收支、减少预留财力、完善和加强绩效预算管理、提高部门预算编制质量等意见和建议,同时,建议在人代会前做好整改工作。一些问题得到及时纠正,提高了向人代会提交的报告和预算草案的质量。

  (二)更加重视审计监督的作用。在省政府《关于2013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及其它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提交常委会审议前,对报告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进一步加大审计成果信息公开力度,审计报告经常委会审议后,应公诸社会;披露部门问题不能“遮遮掩掩”,应对问题单位直接点名等意见建议。省政府根据财经委的建议,对审计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在省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时,委员们感到报告揭露问题的力度明显加大,对审计报告和审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会后,审计报告在《河北日报》等河北主要媒体上全文公布,报告的主要内容被国内20多家网络媒体转载,拓宽了审计信息的公开层面,增强了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的针对性,有力维护了预算的严肃性。在财经委的建议下,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关于审计披露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逐一列出了整改情况,得到了常委会的认可。

  (三)加强为代表依法履职的服务保障工作。围绕发挥代表审查预算的主体作用,财经委主动细化、完善服务工作,为代表看得懂、审到位创造条件。一是坚持了邀请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代表参与分组调研、听取汇报、集中汇审预算草案等初审活动。二是12月初向全体省人大代表发出公开信,将新预算法的主要精神和对政府预算草案的编制要求、人大重点审查内容等向代表们作了介绍。三是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完善提交代表大会审查报告和草案的格式和内容,在草案中增加解释和说明性文字,增强了报告和草案的可读性。四是与省财政厅共同编制预算草案解读手册,与《民主与法治》杂志社联合编发预算法宣传专刊,购置预算法律读本,在省人代会上一并发给全体代表。

  三、积极推动财经领域的法制建设

  (一)开展了创制性立法。完成了《河北省国土治理条例(草案)》初审工作。由于此“条例”是创制性立法,财经委提前介入、全程参与,认真把握立法宗旨,多次协调和督促条例草案起草工作,保证了条例草案尽早提交常委会审议。起草了审查意见的报告,提出了现有国土管理体制下,条例应重点规范国土治理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明确有关方面的权利义务,妥善界定相关的法律关系等建议。

  (二)开展了法规清理。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新课题,按照《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做好有关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针对与上位法规定抵触、障碍京津冀协同发展,以及由于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等内容,对现行地方性财经法规进行了清理,提出了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建议,得到了常委会的采纳。

  (三)组织了学习贯彻预算法和深化财税改革专题培训班。利用三天时间,邀请全国人大、财政部专家和我省财政厅的主要负责人等,就如何理解和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如何加强预算审查工作以及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等内容,从理论和实践多个角度,作了系统讲解。财经委组成人员和财经工委全体人员、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及财经机构有关工作人员,各市、县(市、区)政府的财政主管领导、省直部门主管财务的厅(局)长,各市财政局长、省财政厅各处室负责人等430余人参加了培训班。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杨崇勇,省人大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宋恩华,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雪峰出席培训班,并作了重要讲话。此次高规格、大规模的专题培训,为新预算法在我省的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对加强人大预算监督,推动政府依法理财,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四)配合全国人大做好相关法制工作。按照全国人大要求,组织了《证券法》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向全国人大提交了有关建议。全力协助全国人大在我省开展依法统筹社会保障和房地产税立法等调研,精心组织了有关活动,保证了调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扎实开展专题调研

  认真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常委会党组的工作部署,围绕促进战略新兴产业及现代服务业发展、压减过剩产能、加强全口径预决算的审查监督及国有资产监管等五方面问题,组织了专题调研。制定了省内调研、提出初步意见建议、学习考察、多方论证、提出专项调研报告五个步骤的调研工作方案。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由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带队,分三个组赴5个设区市及辛集市进行了调研,委托6个设区市及定州市进行了自主调研。12月,结合计划和预算初审活动,听取了省直部门对有关问题的分析,就近期工作目标和措施等提出了建议,汇集和梳理了我省的相关法规、政策。通过前一阶段的工作,初步掌握了我省的现状,理清了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就综合运用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推进工作,形成了初步意见和建议。明年将继续深入调研论证,适时向机关党组提交相关报告。

  此外,今年还完成了办理代表提出的《关于废止〈河北省个体工商户条例〉的议案》,代常委会办公厅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开展省级人大预算监督和预算机构设置调研、编发4期《财经法制》简报等项工作,参与了代表建议督办、有线电视收费政策评估等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效果。

  2015年工作要点

  2015年,财经委要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以中央和省经济工作会议为指针,按照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部署和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一、计划审查监督工作

  积极推动全省深化改革、转方式、调结构和京津冀协同发展,完善计划审查监督,督促人代会批准的各项目标和任务的完成。

  1、开展2015年计划1-8月执行情况调研;

  2、审查“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

  3、审查2015年计划执行情况;

  4、审查2016年计划草案。

  二、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

  加强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把推动新预算法的贯彻落实作为重点,继续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不断强化预算法治意识,提高人大依法监督水平,增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1、听取2014年省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审查2014年省本级决算和全省总决算;

  3、开展2015年预算1-8月执行情况调研;

  4、跟踪督办审计报告披露问题的整改情况;

  5、审查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

  6、审查2016年预算草案。

  三、立法工作

  按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及时对提交常委会审议的有关财经法规草案进行初审。在维护法制统一的前提下,注重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1、初审《河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修正案;

  2、修改《河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3、常委会立法计划安排的其他财经立法项目。

  四、专题询问

  就调整产业结构、创新驱动、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听取省政府工作报告,进行专题询问。

  五、专项调研

  围绕省委重要决策和省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开展专题调研。

  1、开展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专题调研;

  2、开展民主法制领域四项改革任务进行专题调研。一是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建议机制;二是人大预算审查的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程序和办法;三是改进就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机制;四是建立向省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机制。其中第三项任务要在2015年内完成。

  3、开展《河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经济工作监督条例》执行情况调研。重点研究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六、自身建设

  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探索和改进人大财经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为我省经济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提供更加完善的财经法制环境。进一步加强学习,培养学习风气,优化知识结构,继续组织财经法制业务培训。进一步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掌握实情,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专委会的集体作用,提高会议质量、议事能力和审议水平。进一步加强工作队伍建设,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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